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01.“就当照女儿的规矩待她”表它将如同对真理的纯正情感一般。这从“照规矩”和“女儿”的含义清楚可知:“照规矩”是指具有同样的权利,因为“规矩(judgment,即典章)”表示诸如存在于代表性教会所在文明状态下的一种外在真理或一种权利(8972节);“女儿”是指对真理的情感(2362, 3024, 3963节),在此是指对真理的纯正情感,因为“婢女”表示源于属世快乐的对真理的情感(8993节),因而是一种不纯正的情感,直到她要么与她的主人,要么与主人的儿子订婚。但当她订婚时,也就是当这种情感与“主人”和“儿子”所表示的属灵真理结合时,它就变得像一种纯正的情感;因为这时,属世层已经服从于属灵真理,当它服从时,就不再被自己引导,而是被它所服从的属灵真理引导。正因如此,属世层变得像属灵层,因为它与属灵层行如一体;而且这时属灵真理所拥有的生命进入属世层,并赋予它生命。但与婢女的订婚或结合不同于与一个女儿的结合,因为后一种结合发生在内在人中,而前一种结合发生在外在人中。
1729.“至高神”表示内在人,也就是耶和华。这从前面(1475, 1573:3, 1602, 1707:5, 1725:2节)关于主的内在人的几次阐述清楚可知,即:主的内在人就是耶和华自己;所以主和耶和华父是一样的,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腓力说,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 8-11)
正是主的人性或人身本质被称为“人子”;在试探的争战之后,它也与神性本质合一,以至于它本身也成为耶和华。因此,在天堂,除了主以外,他们不认识别的耶和华父(参看15节)。对主来说,一切都是耶和华;不仅祂的内在人和内层人,还有祂的外在人,包括身体本身。所以唯独祂带着身体升入天堂,这一点从福音书中描述祂复活的地方,以及主自己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你们心里为什么起疑念呢?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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